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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宋***

皖赣铁路改线新建路段途径居民住宅附近沿线加装隔音墙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06 22:22责任单位: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前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皖赣铁路改建路段途径居民住宅区附近沿线加装隔音墙》建议。后经发改委所答复内容中,涉及到《新建铁路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环境报告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经网上查询两份报告内容;均未涉及到后期铁路运营中产生噪音具体治理防范措施。
依据《噪声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铁路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回复单位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2024-04-09 15:24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新建铁路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已经完成《新建铁路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环境报告书》的上报评估,并取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2019]735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文件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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