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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李***

凤凰城一期二标充电桩安装问题

发布时间:2022-08-09 11:42责任单位: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凤凰城一期二标的地下车位问题很多,我很早之前就在本平台留言关于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的问题,各级也给了明确答复是可以安装,周边小区地下车位也有安装的,就是物业这一关过不去,物业卡着不给盖章,物业是服务单位,怎么感觉跟执法单位差不多,且推委说是业委会不给装。
回复单位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2022-08-11 16:2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391号)第22条规定,对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后由业主实施安装。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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