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宅在建项目的施工围挡设置,是否能够超过用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6责任单位: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1.请问住宅在建项目的施工围挡,是否能够超出规划图上的用地红线进行设置?
2.如果在用地红线外擅自挖掘基坑和铺设混凝土地基,是否算违规施工?
3.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宁国新建超大型住宅小区的化粪池和污水池与居民区或毗邻房屋应相隔多少米?
4.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宁国新建超大型高层住宅(规划楼高33米)与毗邻房屋之间的合法楼间距为多少米?
5.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宁国新建高层住宅如因层高过高,实土围墙过高,存在向相邻方排水导致水涝等问题,是否应当向相邻方提供日照遮挡、给排水、以及围墙安全的第三方评估分析报告?
回复单位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2022-05-26 19:11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条之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需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如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挖掘基坑和铺设混凝土地基属违规施工。
回复单位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2022-05-26 19:1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1.利用用地红线外建立临时围挡,需征得该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2.根据《宁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南北向(南偏东或西不大于45°)的,间距不小于南侧遮挡建筑高度0.5倍,且面宽小于35米(含)的,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面宽大于35米的,不小于40米;
3. 项目规划审批前,必须出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满足国家日照规范要求,方可开展下一步审批。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持相应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查阅。
联系电话:0563-403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