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期接种疫苗事情
发布时间:2021-07-23 10:50责任单位: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政府规定不接受疫苗行动受限,但是保证不外出宁国市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哺乳期是否可以晚点接种?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回复单位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2021-07-23 16:49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南(第一版),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宁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403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