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局草拟了《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为确保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ngscxgh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地址:外环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信封上请注明“《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姚陈旺;联系电话:0563-4037540
附件:1.《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PDF)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
《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提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了该项工作的主要任务等。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上述文件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等文件要求,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及周边城市做法,持续深化改革,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文件精神,同时考虑到改革工作探索,进一步促进我市自然资源工作高效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实施导向,围绕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补充人民群众身边高频次使用场景的设施开展;二是基于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围绕风险较低和规模较小的设施开展;三是助力城市更新实施,从进一步提升存量用地的使用效率方面开展。
三、出台的目的
根据我市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3月,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周边城市先进做法以及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按照深化服务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标准,启动了清单制定工作,4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内容会商会,参与会商的各部门代表就相关内容进行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
五、主要内容
《宁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豁免清单分为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两类项目。免于办理的情形涉及政府主导的更新项目、公共景观提升、绿地及公园设施、社区自治项目、建筑外立面微更新等十一类;无需办理的情形涉及市政管网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环保及能源设施等六类。豁免项目须符合规划、安全规范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清单目录将结合社会需求及工作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评估,适时修订增减,进行动态更新。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人:姚陈旺
联系电话:0563-403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