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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部门:宁国市经信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07-25 15:37 征集结束日期:2023-08-23 15:18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760674186@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信封上请注明“《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 0563-4036050。


2023年7月25日

宁国市经信局


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工业亩产效益,推动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结合我市工业低效土地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法律保障、政策支撑”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不断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整治提升工业低效土地5000亩以上,其中,连片整治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治理总面积的20%,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 20 万元以上,工业用地产出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工业用地空间布局能够有效优化,实现低效工业企业规范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整治提升标准
  (一)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列入整治提升企业名单。
  1.已开工建设但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工或已中止项目建设的企业,已建成投产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的企业;
  2.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
  3.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安评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
  4.因区域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不适宜在原址继续生产经营,需要异地搬迁的企业;
  5.改变工业土地用途等其他情况。
  (二)销号标准
  建立整治提升企业动态台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移出名单实行销号管理。
  1.企业实施总投资500万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且新增亩均投入达到80万元以上;
  2.企业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以上;
  3.土地已被政府收储,或已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完成交易;
  4.企业已完成兼并重组;
  5.其他符合销号标准情况。
  三、整治提升模式
  (一)加强规范管理。各属地督促指导工业低效用地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按章纳税,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督促企业履行承诺事项,不断提高亩均税收。开展工业用地擅自改变使用用途集中整治,纠正企业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正常,但水电消耗产出比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差较大,实缴税收与企业实际经营不相符,存在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的企业,由发改等部门要对其用能、用水等方面进行评估调查,税务稽查部门开展稽查,督促其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二)强化帮扶提升。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前景,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实施创新驱动,通过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新业务,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
  (三)限期开发建设。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在建项目,各属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容积率、亩均效益达不到约定要求且具有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已竣工投产项目,各属地要督促企业限期提高效益,到期仍未履约的,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实施政府收储。对可以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各属地负责对拟收储地块开展资信尽调、价值评估、收储洽谈等前期基础工作,达成收储意向后,鼓励由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参与收购。重点推进相邻多宗低效工业地块实施集中连片征收,为承接重大项目预留空间,原则上经开区整治连片低效用地不少于3块,每块不少于300亩,重点工业乡镇要积极推进百亩以上大地块连片开发。对因化工园区规划调整、产业集群优化布局等原因导致企业异地搬迁的,依法依规收回原有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异地安置,迁出和迁入两地要做好衔接,支持企业合理安排搬迁时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生产不停顿、市场不丢失、利益不受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五)推动市场收购。对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协商收购、法拍竞购等方式收购工业低效用地企业,各属地负责对收购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推动收购洽谈,加强对该地块新上项目全程帮办服务,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履约等协议,并加强履约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法院等相关部门)
  (六)鼓励兼并重组。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对丧失市场前景且自身缺乏改造提升能力的企业或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对有品牌、有市场,但规模小、负担重的企业,鼓励通过增资减债、同类同质企业兼并重组、产权多元化改革等方式,提升资金实力、经营规模、边际效益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七)加大倒逼整治。以“散乱污”企业为重点,严格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业低效用地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综合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出租厂房行为,对符合入园条件的小微企业,引导入驻标准化产业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工业低效用地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进优质项目进行置换;拒不整改的工业低效用地企业,依法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四、整治提升流程
  (一)排定企业名单。根据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坚持“集中排查认定、动态建立台账、分类整治提升”原则,各属地组织对辖区内工业低效用地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对照目标任务和认定标准,全面梳理整治提升企业名单,并上报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二)制定细化方案。经认定为工业低效用地企业,各属地要建立“一企一档”信息台账,逐一企业制定整治提升细化方案,具体包括企业情况、用地情况、低效用地类型、整治提升模式、实施时间步骤以及责任人等内容,细化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前)
  (三)完成销号清零。各属地要按照制定的细化方案常态化推进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对已完成整治提升企业,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销号申请,并报送完成整治提升企业情况及佐证材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实工作,对整治提升企业名单逐一闭环销号,确保到2025年底,动态台账名单基本销号清零。(完成时间:2025年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经开区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业和自然资源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主要负责全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目标任务下达以及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是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方案、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间表,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提升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政策激励。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A、B类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取得低效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给予其交易过程中由购买企业实际产生的综合贡献额90%的补助。支持企业通过改扩建多层厂房提高亩均效益,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参考招商引资奖励标准给予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对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提升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四)强化督查考核。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交办和季度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对推进不力、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市纪委监委要强化执纪问责,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广泛宣传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整治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相关企业的思想工作。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定期曝光反面典型,为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工业亩产效益,推动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结合我市工业低效土地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县域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难题,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市工业提质扩量增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实施方案》在出台的过程中,我局深入园区、乡镇实地调研,对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现状进行摸排,初步梳理建立了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台账。2023年6月,市领导带队赴溧阳市考察学习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充分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业低效土地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讨论《实施方案》并征求属地及相关部门意见。      
  四、工作目标
  依据摸排的现有存量低效工业用地,通过采取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帮扶提升、限期开发建设、实施政府收储、推动市场收购、鼓励兼并重组、加大倒闭整治等7种处置方式,到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整治提升工业低效土地5000亩以上,使全市工业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全面提升。全市工业用地空间布局能够有效优化,实现低效工业企业规范升级和提质增效。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整治提升标准、整治提升模式、整治提升流程、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方案明确了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5种具体认定标准和5种销号标准。《方案》制定了7种具体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模式,规定了核查认定,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汇总上报,对账销号具体实施程序。
  六、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宁国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563-4036050

结果反馈

  2023年7月25日至8月23日,我单位通过宁国政府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宁国市工业低效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单位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宁国市经信局

2023年8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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