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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批准部分乡撤乡设镇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15:51 信息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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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撤销宁国市青龙乡,设立宁国市青龙镇;撤销宁国市方塘乡,设立宁国市方塘镇;撤销宁国市万家乡,设立宁国市万家镇;撤销宁国市南极乡,设立宁国市南极镇。上述4个乡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保持不变。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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