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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撤销宁国市青龙乡,设立宁国市青龙镇;撤销宁国市方塘乡,设立宁国市方塘镇;撤销宁国市万家乡,设立宁国市万家镇;撤销宁国市南极乡,设立宁国市南极镇。上述4个乡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保持不变。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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