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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9-09-27 17:26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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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于9月27日至10月31日对市人防办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人防办领导班子以及下一级机构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市人防办的特点,重点了解单位党组织是否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是否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推进军民融合,努力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是否存在工程审批权力集中、异地建设费用自由载量空间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少数重点岗位权力过大、法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四楼;
  (二)举报信箱:设置在建设大厦门卫室旁边公开栏;
  (三)电子邮箱:xcngxcyz@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4112093;手机:18297582601(只接收短信)。
  集中接访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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