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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灾民集中安置点等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9-08-18 08:39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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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我市灾后持续高温,受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条件限制,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为确保灾民和救援人员及志愿者食品安全,特作如下提示:
  1、把好食品原料关
  洪灾之后,食品及其原料容易受到污染,请各单位不要使用淹死、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禁止使用腐败变质、受潮发霉的食品原料。及时检查清理捐赠物资,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无食品标签等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得发放。食品及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防止受潮霉变和阳光暴晒。
  2、把好制作过程关
  所有菜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加工凉菜、生食水产品、现榨饮料、水果拼盘等高风险食品。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要重复利用。备餐时间过长的,要做好备餐场所的环境卫生控制,防蝇防鼠降温措施到位,不得将发生变质的食品提供给用餐人员。
  3、把好清洗消毒关
  对食品加工、贮存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注意防蝇、防虫、防鼠。所有用品用具,特别是餐具要在使用前要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4、把好食品运输关
  提供送餐服务的单位,要及时对运送车辆进行消毒,运输过程中做好温度控制,变质变味的食品一律不得食用。
  5、把好人员健康关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凡有手部皮肤伤口或感染、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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