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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26 09:34 信息来源:宣城政府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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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上级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打准打狠,从重从快,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形成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目前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依法批捕起诉,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取得实效。截至4月15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恶犯罪61件177人,起诉涉恶犯罪49件245人。如宣州区检察院起诉了以梁某某为首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郎溪县检察院起诉了以江某某为首的敲诈勒索、诈骗、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广德县检察院起诉了以王某某为首的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旌德县检察院起诉了以邵某某等为首的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10件22人,纠正漏捕2件3人,纠正漏诉12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6件次。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目前,制定了《宣城市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宣城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报告中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排查等六项内容说明备案制度》等多项办案制度。在加强督促指导中,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挂牌督办和个案指导机制的效用,对广德“7·10涉黑涉恶案专案”(该专案共8个犯罪集团,其中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实行挂牌督办。目前,该专案现已分别起诉以王某某等为首的四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以王某某等为首的三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已经宣判;以李某某等为首的三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及王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即将提起公诉。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套路贷”“赌博犯罪”等犯罪的专题调研。注重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份,着力推动健全打防管控长效机制。

  注重内外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合力,完善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的紧密配合,织密法网,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严格执行“三长签字背书”和“三级签字背书”工作制度,深挖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共向有关单位移送涉及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6条,已查结3条。

  提升专业素能,强化宣传发动,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深化专业化建设,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组建办案团队和专家人才库,专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公布涉黑涉恶举报电话,走进监区、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今年4月初,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12场次“美丽乡村检察行”扫黑除恶宣传周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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