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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 | 宁国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22 18:39 信息来源:宁国政府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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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在召开的“推进四送一服  优化营商环境”宁国市扶持产业发展“1+1+5”政策体系(修订版)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市农委主任傅翔就《宁国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扶持政策》进行了解读。

  根据发布会安排,就“1+1+5”政策体系农业扶持政策作简单解读:

  一、2018年农业扶持政策修订背景

  2018年,党中央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市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了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在9月份,我市在港口镇西村召开了农民丰收节开幕式等系列活动。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概括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省市出台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其中宣城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8年开始,宣城市每年设立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和1000万元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各县市区配套制定扶持政策。

  二、2018年农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全文包含三个部分,具体条款的执行标准和执行条件在组织申报时进一步明确细则:

  1.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明确了资金额度和扶持对象。

  2.扶持政策。共分6个方面,22条。主要有主体培育、设施设备补助、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新业态、农事节庆活动、特色产业政策等。

  3.附则。明确了不予奖励的情形和明确本农业政策兑现不与其对地方财力贡献挂钩。

  三、新旧政策主要调整的内容

  1.扶持对象扩大:2017年政策主要是面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协会。2018年政策奖补对象扩大至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2.强化了部分内容:鼓励小农户发展,在原有仅本级示范农场评优基础上,还将对各级认定的示范农场进行奖补。继续保持示范农业企业的奖补力度,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了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奖补,休闲农业增加了宣城市级示范点和休闲农业示范村镇(农庄)奖补。农产品质量增加GMP认证奖补,扩大了质量追溯体系奖补面,计划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质量追溯建立全覆盖。

  3.新增了部分内容:农事节庆活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稻渔综合种养、双创园区、产业化联合体、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茶产业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等。其中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等2项政策重点扶持大项目,门槛较高,设备要求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要求5000万元以上。茶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统筹其他项目资金来安排。

  4.弱化了部分内容:取消了历年本级合作社评优奖补,调整为新获得的各类示范社奖补。取消了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调整为省产业化贴息项目安排。取消了名树古木、公益林、林区道路奖励,财政已专项安排,不再重复。取消了农产品加工值增长率和总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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