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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宁国市“五大倍增”行动计划

发布文号:宁办发〔2021〕19号 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01

重点内容一

附件1第一条:力促直接融资和项目落地。支持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施再融资。对上市企业实施再融资成功,且在3年内使用融资规模70%以上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流动资金除外)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其核心管理团队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服务部门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联系方式

4110062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
3.相关作证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鼓励政策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由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执行。

重点内容二

附件1第四条:持续强化奖扶政策激励。大力实施《宁国市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培育工作办法》,落实企业股改期、辅导期、报审期和IPO等奖扶政策,采取分阶段、全过程奖励,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单户企业最多给予1000万元奖励,并积极对上申报争取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财政奖励资金。

服务部门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联系方式

4110062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
3.相关作证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鼓励政策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由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执行。

重点内容三

附件1第六条:有序推动更多企业实现挂牌。鼓励和引导企业赴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成功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单户企业最多分别给予220万元、5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末,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0家以上。

服务部门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联系方式

4110062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
3.相关作证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鼓励政策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由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执行。

重点内容四

附件1第七条:鼓励挂牌企业股权融资。对成功在新三板实现融资的企业,对首次融资资金用于本地投资部分(流动资金除外)给予企业投资额5%的奖励,最多不超过60万元。对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对首次融资资金用于本地投资部分(流动资金除外)给予企业投资额5%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0万元。

服务部门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联系方式

4110062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
3.相关作证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鼓励政策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由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执行。

重点内容五

附件2第二条:实施“园区扩能”行动。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产业特色小镇,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056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产业特色小镇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重点内容六

附件2第三条:实施“规模再造”行动。对首次年报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建新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新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050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从宁国市统计局得到首次入规工业企业名单、当年新建新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年产值新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重点内容七

附件2第四条;实施“提质增效”行动。(1)对获得“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省级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获得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企业给予单个产品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1)4036056;(2) 4036754;(3) 4036056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获得“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及省级冠军、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国家及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重点内容八

附件2第五条:实施“技改升级”行动。对汽车零部件、耐磨铸件及精密制造、电子信息、循环经济、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置1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年度总投资超200万元,给予8%的一次性奖励,其他产业给予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设备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050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金申请表;
3.2021年度财务报表;
4.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生产设备清单(附件5)、购置发票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委托中介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企业申报,经现场审核、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后,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重点内容九

附件2第六条: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754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重点内容十

附件2第七条:对获得安徽工业精品和省新产品企业分别给予单个产品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政策奖励,如与上级政策或基地资金奖扶内容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752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安徽工业精品和省新产品的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全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政策奖励,如与上级政策或基地资金奖扶内容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重点内容十一

附件4第一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强化分类指导,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0家。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科技局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文件直接认定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十二

附件4第二条:实施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对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速前10位,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20亿,占GDP比重达到3.2%。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科技局会同统计局出具具体名单直接认定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4第三条: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牵鼻子”“卡脖子”等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创新政策支持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配套奖励。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以上。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五大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官方认定文件及到账证明。

办理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国市科技局初审,宁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4第四条: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引导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公共研发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耐磨铸件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电子元器件特色产业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80家以上。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五大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官方认定文件。

办理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国市科技局初审,宁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4第五条:实施孵化体系升级行动。高标准打造“宁国智谷2.0版”,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长三角区域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模式为契机,加大专业化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等平台建设。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家。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省科技厅认定文件直接认定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4第六条:实施“科创飞地”建设行动。探索建立“总部+生产基地在内、研发机构在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园区、企业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对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扶持。力争到2025年,市域外研发机构达20家以上。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7

申报材料

与宁国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

办理流程

依据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协同创新平台时,与宁国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进行支持。

重点内容

附件4第七条: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鼓励企业以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相互参股、共建实体等形式,共同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力争到2025年,建立各类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突破300家。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8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五大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产学研合作合同复印件、当年度实际拨付凭证。

办理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国市科技局初审,宁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4第八条: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行动。借助“长三角城市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强化精准对接,吸引域外成熟团队落户。修订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根据对团队及其项目的综合评定情况,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分别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达40家以上。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8

申报材料

1.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表;
2.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科技人才学历,职称职务等证明材料;
4.团队项目商业计划书;
5.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
6.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科技团队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宁国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团队提出扶持建议,报宁国市政府审核确定,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予以扶持。

重点内容

附件4第九条:实施创新氛围营造行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比、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举办企业家创新思维培训、企业创新工程师培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鼓励企业或创新团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服务部门

宁国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

4113728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五大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官方认定文件及获奖证书。

办理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国市科技局初审,宁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

重点内容

附件5第一条: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引领”工程。对自营进出口企业当年度实现进出口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度实现进出口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同比正增长的企业,增量部分按1美元5分给予奖励;对在本地注册的贸易型企业当年度完成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完成2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外资存量企业当年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奖励10万元;对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按企业1个年度内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比例予以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

服务部门

宁国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

4016063

申报材料

纳入“免申即享”类项目的无需申报;纳入“企业申报”类项目的由企业依据申报通知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发送至市商务局指定邮箱,按流程审核兑现。

办理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国市商务局初审,宁国市商务局组织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件要求上报宁国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从市财政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