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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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乐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秘〔2016〕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领跑安徽,比肩苏浙”的战略部署,围绕全面建成黄山旅游承接地、特色文化聚集地、生态文明示范地、安居乐业和谐地,努力为实现建设“休闲胡乐、文化胡乐、美丽胡乐、幸福胡乐”的奋斗目标及我镇本年度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政务公开服务。

二、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各村、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镇政府公开的内容:(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6)镇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8)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10)镇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二)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公开内容:(1)镇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2)各村镇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3)计划生育情况;(4)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5)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6)水电费价格及收缴情况;(7)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8)干部任免、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9)镇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情况。

(三)各站所公开的内容:(1)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2)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形式

1、公开栏公开。各部门均要设立政务公开栏;

2、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3、新闻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4、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