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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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梯畲族乡关于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来源: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细则》通知(宁政办秘〔2016〕16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二、任务分解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统一、规范、优化乡权责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承接、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探索建立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党政办、政务中心、乡直各单位

    2.重点公开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3.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

    责任单位:安监站及相关部门

    4.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建设要求,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安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责任单位:党政办、政务中心

    5.落实即将出台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责任单位:党政办、政务中心、乡直各单位

    6.探索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推进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根据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试点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党政办、政务中心、乡直各单位

    7.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责任单位:派出所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全市调转促行动计划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根据职责由乡直各单位落实

    2.梳理汇总已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乡直各单位

    3.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4.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5.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审批信息、交易信息(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信用信息(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评标评审专家信用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6.充分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7.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8.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探索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地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各村

    2.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镇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责任单位:乡人社及民政部门

    3.公开并集中展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政策措施。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乡人社所

    4.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乡城建部门

    5.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责任单位:乡环保部门

    6.做好全省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乡人社

    7.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根据职责权限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责任单位:乡人社及计生部门

    8.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责任单位:乡市场监管所、人社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乡直各单位

    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中央、省、市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3.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4.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镇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责任单位:乡财政所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责任单位:党政办

    2.做好本地区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党政办

    3.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统筹运用媒体发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创造条件安排中央、省驻宣媒体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责任单位:党政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规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政务中心

    2.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

    3.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政务中心

    4.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

    责任单位:乡政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工作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部门要限期整改。    

    (三)注重实效,整体推进。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