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6 00:0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220.179.251.198:2000/xxgkww/GovInfoOpen/web/OrgGKinfolist.aspx?type=sz&id=488e6d69-f038-4fce-8531-5623bb4cafb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发改委环资科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号,电话:0563—4016253,邮编:242300)。

一、概述

2015年,我委深入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上级和相关部门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2015年,全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部门领导90条,部门设置1条,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21条,依法行政19条,规划计划3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5条,招标采购4条,新闻发布会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34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5条,公共监管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未收到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六、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发改委明确环资科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并对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1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运用新媒体不够、发布信息量不多、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还不够等问题。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和运行流程图。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学习培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