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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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22号,电话:0563-4037311,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国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对照《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坚持以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精细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精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准服务社会公众,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决策公开3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32条、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公开146条、重点领域公开44条、新闻发布12条、政策解读23条、回应关切31条、监督保障9条。二是通过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厅场所,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幕、自助办税系统等途径发布税务公开信息1700余条。三是通过4112366税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并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等事项累计17000余人次。四是通过报刊网站以及官方新媒体发表或刊发各类宣传和政策解读文章88篇次。五是通过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微信包保群、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等载体宣传或推送税收政策信息9046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及落实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相关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学习明确工作责任。先后2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和推进会,派员参加上级部门以及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科学分解政务公开任务,明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细责任。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减税降费政策重点热点,加强宣传和解读,惠及市场主体,提振发展信心。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谁产生、谁发布”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审”制度,全年累计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118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并及时维护新增栏目。二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服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打造实体办税服务厅、4112366网上办税服务中心和24小时自助办税区“三位一体”的办税模式,进一步增强服务纳税人的水平。三是借助新媒体提升宣传解读服务。通过省、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原创的动画动漫、推文以及图文作品14篇次,有效推动了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及时查缺补漏。累计制定并发布各项制度19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巡查和督促检查。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纳入系统组织绩效管理。三是认真整改提高。对各级政府办公开办和第三方测评机构评估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业务素质存在不足。少数工作人员学习系统性不够,思想认识上存不足,业务能力上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稿件不多。三是信息发布规范不够。少数信息发布及时性不够,规范性不够,部分栏目发布不均衡。

改进情况:是学习强技能。利用学习兴税平台、业务培训班、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培训和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创新求实效。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制作发布动画动漫、短视频等图文并茂、丰富多彩的政策解读内容,提升可读性、扩大宣传面。三是管理促规范。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根本,强化工作统筹,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议,推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质增效,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