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国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宁国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电话:0563-4189608,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国经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及时发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动公开并解读“十四五规划、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扎实推进了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经开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合计672条,累积点击量18.4万余次。其中,公开政策法规25条,政策解读2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7条,工作推进114条,招标采购168条,应急管理13条,回应关切30条,其他栏目2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经开区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1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经开区对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经开区在继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信息栏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及政务公开查询点,规范运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真正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组织专人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宁国经开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互动回应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经开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将探索通过视频化、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详细解读,及时公布市长热线、热点回应等问题回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