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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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医保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电话:0563-401468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国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决策公开16条、执行和结果公开70条、、重点领域公开107条、新闻发布11条、政策解读37条、回应关切33条、监督保障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建立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运维“宁国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宁国市医保局”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开辟宁国论坛“宁国医保”板块,发布医保政策、通知公告,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建议,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积极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迅速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各类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并结合效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社会评议活动,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政策解答以文字方式进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探索通过访谈式、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同时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由政策起草科室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