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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司法局,电话:0563-4022226,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社会管理、重大改革、民生领域的文件和会议全部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机构领导27条,政策法规27条、规划计划及落实情况23条、财政资金15条、行政权力运行74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决策公开8条、新闻发布9条、政策解读25条、回应关切22条,监督保障9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 切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不断强化平台建设
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二是规范运维“宁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宁国普法”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全面抓好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开展工作考核,并将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定《宁国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四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我局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2.662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
2. 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公开的信息便民性、实用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认真清理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2.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时效性。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