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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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电话:0563-4012777,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阳光、透明、高效,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深化信息公开水平,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7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303条,决策公开15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49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06条、重点领域公开436条、新闻发布35条、政策解读55条、回应关切60条、监督保障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配合市政府公开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0年,我局共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规范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安全性。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三是投入专项资金对机房进行防火、防盗等升级改造,使用硬件防火墙对外网访问进行有效控制,同时每个服务器都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及时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宣城日报社合作,开发投入使用了新型政务公开体验设备,充分提升电子政务公开体验性能,让办事群众享受更加便携科技的服务体验。二是规范运护“宁国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服务。三是坚持执行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机构职能“三目录”上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全方位服务于群众,真正做到政务公开阳光、透明、高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首先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负责指导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其次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工作制度。我局把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相关人员的必修课,严格贯彻落实,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通过网站、简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落实《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最后夯实监督评议机制。加大对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各科室按期报送公开信息,不断提升信息质量,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1

2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1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101

27

行政强制

5

+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915.4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加强,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充实完善;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重要领域等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还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重点做好一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高效透明程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三是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报告事项方面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