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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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00:00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市民之家(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数据资源管理局,电话:0563-4035100,邮编:24230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6条。决策公开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50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15 条、重点领域公开345条、新闻发布9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38 、监督保障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维“宁国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审查力度。二是根据每季度《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传至政务网站。三是加大政务信息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2219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按照新《条例》规定和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人员安排不够充足,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新《条例》培训学习,提高兼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强化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