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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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宁国市财政综合楼9楼,电话:0563-4016259,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国市发改委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决策公开6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4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57条、重点领域公开31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 16条、回应关切11条、 监督保障26 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审批科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集自助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运行“宁国市重点项目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委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委调整了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科室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增7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做到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