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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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00:00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布宁国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08,电话:0563-4017429,电子邮箱:nghb@sohu.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局属各科室、分局按职责分工,做好各自政务信息的发布。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1、进一步加强动态信息公开。更新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府文件、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布。

2、加强环评审批公开情况。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组配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全部在网上公示。

3、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定期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及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895条,并及时发布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以及2018年“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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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形式公开情况。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便民手册等形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展示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7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2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

2、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466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6件,其中来信107件,电话250件,网络49件,来访41件,上级转办19件,我局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依法按照信访程序按期做出妥善处理。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15件,其中我局主办8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件6件,其中我局主办6件,协办0件。我局分别以公文专门回复并全文公开。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未能及时将本科室的相关信息迅速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2017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和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