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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10-00067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1-10-29 15:55 来源: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发布会主题: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会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30
  发布会地点: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通报了我市2021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出席人员:市统计局局长 童卫兴,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宜群,主持人吴梦竹。
  出席媒体:市融媒体中心、宁国政府网。
  新闻发布会议程:统计局局长童卫兴通报我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宜群通报我市前三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统计局局长童卫兴通报我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1366”总体思路,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中加固,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我市生产总值为322.1亿元,同比增长12.2%,低于宣城市0.1个百分点,居第5位,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0亿元,同比增长10.7%,居第1位,两年平均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187.1亿元,同比增长12.9%,居第6位,两年平均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117.0亿元,同比增长11.2%,居第4位,两年平均增长6.0%。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3.2%,高于宣城市3个百分点,居第1位,两年平均增长8.5%。
  二、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3%,高于宣城市0.2个百分点,居第5位,两年平均增长11.9%。从“两新”发展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9.7%,两年平均增长15.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7.1%,两年平均增长28.3%,两新增速均快于全部工业。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6亿元,同比增长25.1%,居第2位,两年平均增长12.0%。从四大行业销售额看,批发业同比增长44.0%,零售业同比增长23.9%,住宿业同比增长25.8%,餐饮业同比增长43.5%。
  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2%,高于宣城市2.6个百分点,居第5位,两年平均增长15.2%。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6.3%,居第5位,两年平均增长14.7%。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4.1%,居第2位,两年平均增长16.5%。
  五、财政金融总体运行平稳。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20.9%,居第3位。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89.5亿元,同比增长11.7%;人民币贷款余额311.3亿元,同比增长13.4%。
  六、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74元,同比增长12.6%,居第4位,两年平均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02元,同比增长11.7%,居第3位,两年平均增长8.8%。
  总体上看,前三季度我市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发展外部不确定因素较多,受全球范围内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市经济持续恢复的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366”总体思路,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郭宜群通报我市前三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 总体情况。2017 -2021年,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以及上级部门交办我市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170个〔不包括2021年中央、省环保督察未反馈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完成整改并通过宣城市验收销号109个,尚有61个问题未完成。在未完成的61个问题中,宣城市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35个,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26个。
  2. 2021年我市需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5个。为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行一对一市级领导包保,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月开展现场督查,实地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相互协作,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要求,不等不靠、能快则快,确保改彻底、不反弹。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市整改办坚持每周调度、每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单位下发提示单,督促问题按期完成验收。截至目前,完成整改31个〔其中,已整改验收销号13个,已整改待销号18个〕,未完成整改4个〔真也天境占用河道问题为重复信访问题,整改时限为9月底,其他2个整改时限为12月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打好蓝天保卫战升级版。一是按照《宁国市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包装印刷及高温套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二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完成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编制、3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调查和6家市级碳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编制。
截至10月19日,PM2.5平均浓度25.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5.7%〔2020年年度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6%,2021年考核指标尚未下达〕。
  2. 打好碧水保卫战升级版。一是做好省控、市控断面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二是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动工建设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三是按照双随机的模式,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四是通过政府采购,宁国市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交由第三方运维。
  截至9月底国考汪溪断面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坞村断面满足Ⅱ类水质要求(水质目标尚未下达),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 打好净土保卫战升级版。一是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14家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企业完成隐患排查。二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我市共8个地块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目前剩余1家地块场地初步调查工作未完成。三是推进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危化品搬迁改造工作。四是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污染地块联动检查,加强污染地块全过程管理。五是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管,有效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性监管。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废水、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和新建项目“三同时”跟踪和帮扶。二是强化“双随机”检查和环境执法。2021年1月至今,共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122份,行政处罚案件51件,查封扣押13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1件。三是进一步加强同临安、安吉、余杭等地联动,严厉打击跨界非法转移一般固废行为。四是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截止目前,共登记受理环境信访270件,办结260件,办理情况及时对外公示,剩余10件正在办理当中。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1. 切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我市将定期持续对问题点位全面开展细致核查、深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快处,真正做到整改全面到位、问题全面解决。二是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继续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坚决落实省、市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防治出现反弹或出现新的环境问题。
  2. 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升级版。继续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和督查调度,加快企业整治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强化“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确保年度考核目标实现。积极谋划环保资金中央储备库项目,争取上级大气专项补助资金。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升级版。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按期完成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力争进入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升级版。有序推进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按照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点,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3.持续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开展排查巡查,建立台账,坚决打击偷排、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同临安、安吉、余杭等地联动,坚决遏制非法跨界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隐患,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交办,限时答复,确保办结率100%。
  4. 积极化解氮氧化物指标紧缺问题。一是严格把控高能耗项目准入门槛。二是加大梳理涉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年度项目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大本辖区内涉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梳理项目力度,缓解全市氮氧化物总量紧缺压力。三是加快推进高氮氧化物排放行业整治、淘汰进程。对我市砖瓦窑、天然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等高氮氧化物排放行业进行清洁能源替代、低氮改造、锅炉淘汰等专项整治,创造氮氧化物可替代空间。
  5. 扎实推进耐磨铸造企业整治。按照中央督察组反馈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快耐磨铸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配合市经信局根据安徽省置换管理办法推进2家企业耐磨铸造企业产能置换和整治。
  6. 持续做好项目服务与监管。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服务和审批工作,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第一时间函告建设单位环评形式、审批权限、办事流程等,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委托开展环评工作等相关服务。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管理,确保项目环评质量,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