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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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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服务社会、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二、实行公开办事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凡不涉及保密事项的社保政策、公共事务都要主动公开。

    三、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2.医疗保障局及内设科室、二级机构的主要职能;

    3.有关工作制度;

    4.业务程序和办事流程;

    5.监督举报电话;

    6.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公开事项由各科室、二级机构提供,办公室负责对公开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效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收群众投诉。

    五、公开事项可通过上墙、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宣传。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做好公开事项的公众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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