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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健委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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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宁国市卫健委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科室、委属单位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部门、各科室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单位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委办公室报告,由委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市政办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各科室、委属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委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委办公室对各科室、委属单位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政务舆情回应纳入年度考核,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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