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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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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责,特制定本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单位及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年度综合考核,按以下条件评选先进科室、优秀信息管理员,并给予相关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法规及《宁国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

    (二)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

    (三)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真实无误的;

    (四)按时办理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群众完全满意的;

    三、信息管理员因长期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玩忽职守,不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或因出现信息严重缺项漏项、信息错误而影响上网公开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四、公开义务人隐匿或提供虚假政务信息、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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