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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教体局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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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确掌握教体局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政务公开相关科室。

    二、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负责教体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

    各相关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局办公室。

    (二)局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宁国市党政平台报送至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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