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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19-09-2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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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19-09-25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发布时间:2019-09-25 16:06 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发布如下禁令:

  一、禁火时间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宁国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
  三、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祭祀活动时在祭祀点以外点烛、燃香、烧纸;
  (三)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地坝;
  (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
  (五)吸烟、火把照明、野炊、点火取暖;
  (六)爆破、电网狩猎等活动;
  (七)儿童和智障人员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禁火区;
  (八)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