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库2019年315号)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行为管理,增强预算单位执行主体责任。我局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增设支付行为动态预警规则,严禁预算单位使用公款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高档笔墨纸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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