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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开放情况(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媒体记者、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09-03
宁国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开放情况(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媒体记者、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9-09-03 16:00 来源:宁国传媒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田在市政府四楼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宁,副市长王方、何琳、江政义、马亮、唐海宾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清、市政协副主席李汉林应邀出席会议,纪委监委机关、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媒体记者、企业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了《宁国市因灾受损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扶持方案(讨论稿)》。会议指出,此次9号台风“利奇马”对我市冲击历史最强、水位最高、损失最大,共造成1274处农村住房倒塌,远超毗邻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安排、分清缓急、充分发动、自救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抓紧开展灾后受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春节前所有受灾群众住进新房。
  会议明确,在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原址或自行选址重建、在统建区建房、购买集镇农民公寓楼、购买本集体闲置用房、完全退出宅基地、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退出宅基地到集镇购房等7种途径,给予受灾群众4-7万元/户补助标准,远高于2016年宣州区“6.20”洪灾、2017年九寨沟地震、2019年山东“利奇马”灾害的补助标准。
  会议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截留、挪用的,依法从重从严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建投公司三处房产租赁,教育项目资金缺口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