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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1-00178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18-12-27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1-00178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18-12-27
宁国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00:00 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市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推进和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举措。

一、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积极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印发《宁国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层层推进,狠抓落实。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汇报各1次。

二是进一步抓住关键少数。继续坚持市政府集中学法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给参会领导讲授法律知识。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2018年向省政府、宣城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法制信息100余条,多条报送信息被省政府、宣城市政府法制部门采用并推广。

三是进一步发挥考核运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2018年根据上级作出的各项改革调整,对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较大修改,更加科学、贴合实际。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评选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法制工作者、优秀法律顾问,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政〔2015〕17号),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宁政办秘〔2017〕359号),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的效率。同时,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题合法性审查规定》(宁府法〔2015〕11号),进一步严格对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议题的合法性审查。2018年,共有200件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经过法制审核。

二是进一步理顺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市政府、部分党委机关、市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了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均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审议涉及法律事务的议题时,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印发了《宁国市人民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宁政办〔2018〕47号),将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法制办2019年财政预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财政保障,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制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凡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加强对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立项14件,根据工作需要实际印发6件。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本年度先后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四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执法证件年审为抓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监督,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18年5月份,共举办2期执法人员培训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900余人次。2018年,市城管、规划、住建等19个部门共19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2018年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二是进一步做好“两法衔接”。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法制机构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业务研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日臻成熟,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将“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纳入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三是着力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为适应新时代下的行政执法要求,整合乡镇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效率。2018年10月2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宁国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宁办发〔2018〕128号),在各乡镇、青龙湾管委会重新组建了共计13各综合执法局(队),组织开展我市各乡镇、青龙湾管委会共计450人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四、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坚持有错必纠,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2018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受理12件,较2017年呈现明显回落态势。经过审理,确认违法1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经过宣城市人民政府审理,2件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2件驳回申请。市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经审理,1件驳回申请,另外6件本年度尚未结案。

二是完成行政复议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3月,我市被宣城市法制办确定为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同时,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也被列为今年市委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印发了《宁国市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机制工作暂行办法》(宁府法领办〔2018〕1号)。2018年6月,市政府法制部门将中铁十七局有限公司不服市人社局对李某工伤认定案,作为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的试点案例。通过评议,良好的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案件利益相关人展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过程,虽然该案最终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遵从行政复议决定并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9月,以该案件为原形撰写的信息被省政府法制办刊物登载,有效总结并宣传了我市办理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的相关经验。

三是积极履行行政诉讼法定职责。2018年,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9件,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4件,市政府及各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应诉答辩、参与庭审、遵行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增加。

2019年,我们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20年)》为指引,结合我市各项工作的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宁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