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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8-00677 组配分类: 政策举措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8-00677
组配分类: 政策举措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关于印发《宁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推进农村经济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定在全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活动。

  一、建设目标

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发展相结合,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按照“组团开发、片区推进”思路,将全市划分为“田园精品区”(港口—青龙—西津沿线)、“休闲自驾区”(甲路—竹峰—青龙—方塘沿线)、“红色旅游区”(云梯—仙霞—中溪—宁墩—万家沿线)共计3大片区,要求主题鲜明、特色彰显、亮点突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组织,广泛参与。各级政府乡镇街道是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示范区创建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2、规划先行,集中打造。坚持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在产业发展、品牌创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旅游开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十星清洁户、最美庭院” 创建等方面系统整合,集中连片建设。在建设内容上按照“五清一改”整治内容,挖掘地方特色,补齐短板,重点对示范片沿线有碍观瞻和空闲地段进行治理,引导示范区整治和建设。

  3、融合发展,示范带动。推进产业整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有机统一,示范区创建要综合开发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形成主导产业。对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外形成乡村旅游和高品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区知名品牌。

  4、加大投入、保护生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创建以奖代补,整合农村垃圾治理、美丽乡村和涉农生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向示范区倾斜。鼓励开展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和当地农民参与示范区创建。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加强环境治理,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生活习俗和原有的建筑风格,延续传统村镇空间形态、景观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明确任务(20198月)。全面谋划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示范区整治点的谋划选点工作和项目建设内容的申报、立项。各整治点申报立项工作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

  1、整治点申报要求:一是老百姓对村庄整治的积极性高,有迫切建设村庄整治的要求;二是整治点申报范围是为示范区沿线道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村庄;三是省级中心村建设点不纳入年度村庄整治点的申报;四是申报的整治内容重点放在治乱、治脏、治差、拆除破旧危房和无功能房、“五清一改”整治和沿线空闲地节点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五是持续开展“十星清洁户”暨“最美庭院”创建,广泛开展“庭院清洁、绿色环保、家庭健康、好家风传承”等活动。

  2、申报程序:一是各自然村召开相关会议,征求群众意见,争取获得村民支持同意后,提交整治点(节点)的建设内容至行政村预审,行政村经审核汇总后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二是各乡镇结合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大小,确定整治村庄和整治内容,向上申报;三是市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申报的建设内容和范围进行实地核实,依据建设内容和投入资金量确定5、  3、2万元的以奖代补金额,下达建设内容和拟奖补金额,并督查项目内容实施。

  (二)试点建设、考核奖补(20199-11月中旬)。各乡镇和申报立项的整治村根据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需要招标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后开展建设,确保项目施工的合法性。要求抓紧建设工期确保建设质量,至11月初全面完成示范区创建设内容;11月中旬市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示范区整治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下达项目建设内容和完成情况核拔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三)分步实施、梯次推进(20199-20218月底)。我市示范区创建活动按时间节点依次推进,3个示范区用3年时间完成实施:第一步于2019年先行先试创建“田园精品区”(港口—青龙—西津沿线),到2020年7月份基本完成,达到预期效果;第二步于2020年启动“休闲自驾区”(甲路—竹峰—青龙—方塘沿线)和“红色旅游区”(云梯—仙霞—中溪—宁墩—万家沿线)建设,至2021年底完成建设。根据各乡镇申报项目和建设内容下达项目,并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核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管负责人对本乡镇的示范区创建负总责;整治点所在村村委会主任为村庄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庄整治内容申报和落实。各地都要把推进示范区村庄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示范区村庄村容村貌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意义,采取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引导村民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从我做起、不断改善自身的居住环境和卫生条件,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和指导。分期对示范区村庄整治工作和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专项督查和督查情况通报。并依据完成时效和建设内容实施以奖代补。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