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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10-0010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19-10-10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10-0010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19-10-10
关于《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0 00:00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要求,现将《宁国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随着宁国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了《管理办法》。一是对户外广告的界定需要适应广告业的发展;二是管理规范和措施需要更加适应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新要求;三是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管理规范和程序需要细化,增强操作性。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 

《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户外广告的管理范畴。根据我市户外广告管理需要,《管理办法》第二条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纳入管理范畴,同时通过列举的方式涵盖了现实中的主要户外广告类型,统一规范了管理范。 

   2、户外广告管理职责。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市区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部门,明确市区户外广告管理权限,明晰职责,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

   3、户外广告设施相关设置规划的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编制要求对于避免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随意性、确保户外广告整体风格和谐、提升户外广告层次以及推进户外广告产业发展有着直接影响。为此,《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宁国市户外广告规划(2012-2030)》和相关技术规范设置许可。

   4、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权公开出让。户外广告位是有限公共资源,按照《行政许可法》规 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许可决定。《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了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公开出让,并授权市城管管理执法局按照《宣城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出让程序。

   5、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权出让所得。《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于利用公共产权资源设置的户外广告,其经营权出让所得,全额归政府所有。

   6、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管理实践表明,由于经营期限短,经营者不能产生稳定的预期收益,在设置户外商业广告时也不愿投入太多的经营成本,造成户外商业广告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从而引发安全、美观、形式等多方面问题。在借鉴其它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为5 年以下。

   7、户外公益广告的管理。为规范和加强对公益广告的管理,对户外公益广告的设置、发布和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第五条将户外公益广告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性户外广告版面空置时间超过10日的,应当以公益性内容填充;经营性户外广告发布公益性内容所占面积或者时间比例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