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1910-0002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汪溪街道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各村:
根据《安徽省2019年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2019年度宣城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宁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汪溪街道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实施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扎实推进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认真开展清理黑色水体、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秸秆)、清理无功能建筑及废弃厕所、清理乱搭乱建及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和改变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的习惯“五清一改”。
二、主要目标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即,所有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9年完成改厕100座,重点完成中心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明点、主干道沿线村庄改厕,改厕率达95%。实施村庄内河流清淤及生态保护工程、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等村庄整治行动,使85%的村庄达到“五清一改”标准。启动姚高塔省级中心村建设,完成X052县道(殷白村高山口高架桥至姚高村河南村)沿线整治工作;通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使全街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三、重点任务
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样板示范,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原则,打造汪溪村汪溪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样板村,达到 “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标准,做出品牌,做成风景。
(一)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常态化行动。
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范畴,实行月考核机制。
2. 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垃圾治理经费补助方案和保洁员队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洁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平。建立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保洁员应有的工资待遇,将工作业绩与工资、聘任相挂钩。广大保洁员既是工作队,又是宣传队,既要用自己的劳动赢得群众信赖,又要向群众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和垃圾分类处理办法,用自己的言行感化群众,促使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行动。
1.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姚高塔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
2. 强化管护,确保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心村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将省级中心村纳入长效管护考核范畴。对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损坏达2个月以上未修复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不核拔长效管护资金。
(三)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
1. 摸清底数,分类实施。一是完成中心村和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明点的厕所改造,3月底前完成改厕申报,6月底前完成100户改厕任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两个自然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二是完成道路主干道沿线村庄改厕,确保沿线无露天厕所和粪坑,沿线村庄农户全部使用卫生厕所,3月底前完成申报,8月底前完成改厕。三是对厕所改造户必须完成老厕所的填埋工作,否则不予以安排补助资金。四是农民新建住房及新建安置户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
2. 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护。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汪溪自然村、联合山口张村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对省级中心村姚高塔中心村公共厕所要强化管护,确保有人管,卫生状况良好,纳入到美丽乡村 整治长效管护考核范畴。
3. 科学推进改厕工作。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积极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
(四)全面启动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按照“政府组织、村民参与,规划先行、科学整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护生态、突出特色”的原则,对全街道村庄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整治,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在资金筹措方面坚持做到政府投入一点、市级奖补一点、部门帮扶一点、企业和能人赞助一点、农户投工投劳一点、村组投入一点“六个一点”的投入机制,成立村民理事会,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将“五清一改”整治纳入到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范畴。一季度完成S104线殷白村段提升整治,X052县道沿线、汪古路沿线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二季度完成X052县道沿线、汪古路沿线“五清一改”整治任务,依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0月对照年初申报建设内容及建设成效和投入情况进行验收,11月完成考核检查工作。
(五)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巩固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关停或拆除成果,不得出现新建养殖场和复养现象。积极引导限养区内养殖专业户退出畜禽养殖,自养自食农户的畜禽须圈养且控制在合理规模以内,实现限养区内无养殖污染排放目标。实施生猪、家禽业转型升级,加快全街道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对接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有机肥厂,做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的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促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调整畜牧业品种结构,联系田歌牧业等养羊企业开展农作物秸秆、笋壳及笋制品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秸秆-饲料加工-养殖-有机肥-农作物”生产模式,发展生态畜牧业,把养殖业和种植业有机地结合发展,实现区域的种养平衡,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1. 高标准建设2019年度省级中心村。根据省级中心村建设“十大任务”,启动建设汪溪街道姚高村2019年省级中心村建设。一是立足村形地貌和现有基础设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街道自行编制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的中心村村庄建设规划。二是从省级中心村建设“十大任务”方面进行整治建设,年度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三是将省级中心村建设与全域旅游结合起来、与传统古村落保护等结合起来,建设休闲文化旅游特色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经营美丽乡村的融合。
2. 强化省级中心村管护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汪溪街道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办法》,建立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在资金筹措上由市级财政奖补一点(原则上每个村安排3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村级集体和村民自筹一点、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长效管护资金筹措机制。每个季度督查考核一次,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按照标准予以拨付;综合得分为80—90分,按照标准的80%予以拨付;80分以下,按60%予以拨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损坏达2个月以上未修复的不核拔管护专项资金。并责令村委会督促整改,考评结果均通过简报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成的省级中心村有人管,管护效果良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协调机制。
各村要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摆上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完善全民参与机制,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办要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注重研究谋划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相关事宜,加强统筹协调。各联系村领导要切实发挥作用,注重研究谋划阶段性重点工作和相关事宜,加强统筹、督查和协调。
(二)注重宣传激励。
各村要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和教育,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宣传墙、科技入户等形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工作氛围,并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三)严格考核奖惩机制。
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2019年对村目标考核。
附件:
1、关于成立汪溪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汪溪街道农村人居环境X052县道、汪古路沿线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3、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倡议书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成立汪溪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汪溪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明宝 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肖宏亮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汪敏华 党工委杜书记
魏 天 党工委副书记
吴 兴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甘 标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灵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叶树鹏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丁 燕 党工委委员
成 员:唐金余 公安派出所所长
黄建国 统筹办主任
刘国华 财政所所长
郎大宏 司法所所长
王 群 国土所所长
仇华友 农办主任
高道明 城管中队队长
方宁军 开发区综合执法队队长
郑 重 经发办主任、安监站站长
张 林 美丽办主任、文明办主任
汪明刚 统筹办副主任
胡 琴 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后许婷 党政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4个工作组:
1、集中整治工作组
组长:各联系村组长
成员:各联系村干部
负责各自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综合协调组
组长:叶树鹏
成员:张林、汪峰
负责全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衔接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台账,汇总整理各类软件材料。
3、宣传报道组
组长:叶树鹏
成员:刘超、后许婷
负责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4、督导检查组
组长:汪敏华
成员:揭梦娴
负责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查“五清一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工作推进动态,指导责任单位及时改进工作,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2 汪溪街道农村人居环境X052县道、汪古路沿线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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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问题 |
建议整改措施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当前进度 |
备注 |
1 |
汪溪村庙湾组余宏胜户,砖木结构旱厕,约10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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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汪溪村西山组黄明喜户,砖木结构旱厕,约6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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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汪溪村梅山组罗兆宏户,简易旱厕,约10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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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汪溪村梅山组曾凡林户,在经营竹木加工厂,部分房顶塌陷 |
修缮房顶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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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汪溪村梅山组罗兆安户,乱搭建,约15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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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汪溪村湖南冲组何远秀户,乱搭建,约3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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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汪溪村山北组兰大才户,残垣断壁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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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汪溪村西山组黄明辉户,简易旱厕,约6平方 |
改厕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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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汪溪村西山组黄明忠户,简易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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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汪溪村西山组黄明忠户屋旁,乱堆放 |
清理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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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路边广告牌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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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汪溪村西山组黄明水户,路边约3平方砖木结构旱厕填埋,屋后旱厕改造 |
路边填埋,屋后改厕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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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汪溪村湖南冲何远秀户,露天粪坑 |
加盖板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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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汪溪村湖南冲何远秀户,乱堆放 |
清理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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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汪溪村山北组张云芳户,乱搭建简易鸭棚 |
拆除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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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汪溪村山北组包运凯户,乱搭建乱堆放 |
清理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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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汪溪村山北组李恭禄户,简易旱厕,约10平方 |
改厕 |
魏 天 |
村:包德春 办:胡 琴、杨传红、郑 强、张光辉、曹 兴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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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古林村包梅7组张成虎户,砖木结构旱厕,约10平方 |
改厕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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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古林村包梅7组黄建国户,土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6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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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古林村包梅7组向济根户,土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5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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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古林村包梅7组向济稳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2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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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古林村包梅7组向济稳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8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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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古林村包梅7组向世强户,残垣断壁,约8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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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古林村包梅7组向世强户,砖木结构旱厕,约4平方 |
改厕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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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古林村包梅8组魏世云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1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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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古林村包梅9组聂清朝户,砖木结构旱厕,约8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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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古林村包梅10组向以顺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25平方,河边,多户人家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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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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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古林村包梅11组李金火户,砖木结构旱厕,约15平方 |
改厕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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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古林村包梅9组聂继鑫户,砖木结构棚子,约4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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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古林村包梅11组刘明国户,砖混结构破败房屋,约15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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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古林村古林6组胡正奎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30平方 |
修缮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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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古林村古林6组胡大强户,破败养殖房屋,约28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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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古林村古林6组胡大强户,砖木结构破败养殖房屋,约100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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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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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古林村古林5组段玉才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6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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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古林村古林5组郑强生户,砖木结构破败养殖房屋,约18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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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古林村古林5组李沿海户,破败养殖房屋,约18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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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古林村古林5组郑强生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20平方 |
整治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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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古林村古林5组曾凡瑞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40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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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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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古林村大李村夏华志户,破败无功能养殖房屋,约22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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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古林村大李村夏华兵户,破败无功能养殖房屋,约22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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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古林村大李村高天良户,残垣断壁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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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古林村大李村袁国胜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60平方 |
正屋修缮,棚子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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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古林村大李村吴秀强户,残垣断壁,约3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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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古林村张村王泉龙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2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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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古林村张村王川海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2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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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古林村张村刘卫国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5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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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古林村张村王民益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60平方 |
修缮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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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古林村张村万卫星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35平方 |
修缮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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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古林村张村王安民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35平方 |
修缮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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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古林村张村魏玉涛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50平方 |
拆除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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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古林村张村肖光明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50平方 |
修缮 |
杨 灵 |
村:胡大龙 办:盛储敏、张高勤、方志高、韩学飞、李国翠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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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姚高村吴家冲何道海户,残垣断壁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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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姚高村吴家冲张大义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20平方 |
修缮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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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姚高村吴家冲张昌仁户,土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3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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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姚高村吴家冲方志国户,土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50平方 |
遮挡视线,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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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姚高村吴家冲邱成龙户,破败养殖房屋,约20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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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姚高村吴家冲操大江户,砖木结构旱厕,约2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58 |
姚高村潘家湾杨世益户,破败养殖房屋,约20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59 |
姚高村夏村伍友志户,残垣断壁,约6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0 |
姚高村夏村徐成美户,砖混结构破败房屋,约100平方 |
修缮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1 |
姚高村夏村周正才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2 |
姚高村喻村李学泉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5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3 |
姚高村许高村黄家清户,简易棚,乱搭建,约5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4 |
姚高村许高村李维民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7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
|
65 |
姚高村周高村周启明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5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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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姚高村周高村张再军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60平方 |
修缮 |
叶树鹏 |
村:曾祥启 办:刘日红、陈大志、黄建国、熊友华、陶 勇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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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殷白村小殷村齐中华户,简易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68 |
殷白村小殷村齐中华户,乱堆放,约8平方 |
整治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69 |
殷白村小殷村齐中华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0 |
殷白村小殷村齐中华户,砖木结构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1 |
殷白村小殷村齐中江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2 |
殷白村小殷村张炳秀户,砖木结构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3 |
殷白村小殷村谢其春户,简易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4 |
殷白村小殷村陈增喜户,废旧广告牌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5 |
殷白村大殷村汪时友户,僵尸车 |
清理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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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殷白村大殷村汪洋户,砖木结构破败厂房,约100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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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7 |
殷白村大殷村庹小黑户,砖木结构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78 |
殷白村大殷村汪双喜户,废旧钢棚结构厂房,约10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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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殷白村大殷村曹德友户,残垣断壁,约1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0 |
殷白村郭村周青炎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屋,约8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1 |
殷白村郭村谢四喜户,残垣断壁,约2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2 |
殷白村郭村张再德户,土木结构破败房屋,约5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3 |
殷白村郭村周家兵户,简易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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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殷白村王村赵燕户,砖木结构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5 |
殷白村王村肖书金户,砖木结构棚子,老窑厂,约2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6 |
殷白村王村向学军户,乱堆放 |
整治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7 |
殷白村王村肖书群户,砖木结构破败厂房,约5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8 |
殷白村王村向学军户,砖木结构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89 |
殷白村王村何进山户,乱堆放 |
整治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0 |
殷白村王村河郑宝强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80平方,老村委会旁,2013年征迁时因价格问题未谈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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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1 |
殷白村王村河郑宝强户,简易旱厕,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2 |
殷白村王村河杨培林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100平方,2013年开发区征迁时赔偿20万户主不同意,户主要求赔偿50万 |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3 |
殷白村王村河杨培林户,乱堆放 |
整治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4 |
殷白村王村河公交车终点站附近活动板房,约8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5 |
殷白村王村河公交车终点站附近简易厕所,约3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6 |
殷白村高山口高架桥下,乱堆放 |
整治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7 |
殷白村王村杨春荣户,简易结构无功能房,约5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8 |
殷白村小殷村邱成旺户,砖木结构无功能房,约20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99 |
殷白村小殷村陈志华户,简易结构旱厕,约3平方 |
拆除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100 |
殷白村大殷村李周兵户,砖木结构破败无功能房,约100平方 |
修缮 |
吴 兴 |
村:周扬友、何世民 办:郎大宏、王 群、张汉卫、杨 清、仇华友 |
7月30日 |
|
|
101 |
渡口村集镇高红兵户,简易结构旱厕,约3平方 |
拆除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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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渡口村集镇高红兵户,门前乱堆放 |
整治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3 |
渡口村集镇刘会安户,门前乱堆放 |
整治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4 |
渡口村集镇孙有喜户,门前乱堆放 |
整治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5 |
渡口村王村一组破败围墙 |
修缮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6 |
渡口村王村一组乱堆放 |
整治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7 |
渡口村集镇王家友户,破败房屋 |
修缮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8 |
渡口村集镇王清朝户,破败房屋,约20平方 |
拆除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09 |
渡口村集镇王子富户,破败房屋,约10平方 |
拆除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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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
渡口村集镇姚光华户,简易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11 |
渡口村集镇邮政局隔壁,破败房屋,约5平方 |
拆除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12 |
渡口村集镇张孟户,乱堆放 |
整治 |
丁 燕 |
村:吴辉 包家勇办:高锡芬 郑 重 宋新强 郭 芬 钱进 |
7月30日 |
|
|
113 |
联合村众村路边,废弃养殖房屋,约15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4 |
老胜利煤矿办公室,无功能房屋,约90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5 |
村委会旱厕 |
改厕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6 |
联合村板栗园黄正莲户,简易旱厕,约2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7 |
联合村板栗园朱三六户,砖木结构破败房屋,约65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8 |
联合村山口李有山屋对面,残垣断壁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19 |
联合村山口李千贵户,露天粪池 |
改厕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20 |
汪联路沿线电线杆上广告牌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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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联合村板栗园到村委会转弯处,砖木结构旱厕,约8平方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22 |
联合村洪村路边观音庙,涂刷钻井小广告 |
清理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23 |
联合村众村路口废旧广告牌 |
拆除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124 |
联合村久天化工转弯处,乱堆放 |
清理 |
叶树鹏 |
村:张有彬 毕业顺 办: 刘国燕 汪云芳 胡广宁 李 芳 彭 稔 |
7月30日 |
|
|
合计4973平方米
附件3
全办农民朋友们:
秀美乡村是我们的共同家园,绿水青山承载着我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了让乡村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使我们生活更美好、心情更舒畅,全面打响、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特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齐心协力改善人居环境。我们要扫好“门前雪”,当好“主人翁”,日常生活中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不损坏环卫、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散养畜禽。主动清除村里屋外的垃圾杂草,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让村庄内无卫生死角盲区,做到庭院干净、村容整齐。
齐心协力维护美丽家园。我们要共同维护好家门口、道路口、乡村口、河道口的清洁卫生,对损害人居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劝导和制止,引导身边的村民朋友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共同为建设干净整洁的家园贡献力量。
齐心协力倡树文明新风。我们要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行为习惯,更加自觉地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到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行动中,携手营造人人争当“文明使者”,户户建设“美丽庭院”,村村打造“美丽乡村”的浓厚氛围。
农民朋友们,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干净的天、干净的地、干净的水,是我们共同的向往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把我们的乡村建设成为看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家园。
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指南,简称“五清一改”。
“五清一改”即: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包括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清理无功能建筑,残恒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主办单位: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
邮编:242300 运维电话:0563-4116396 网站标识码:34188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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