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解决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整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皖府法【2005】82号文件《关于在宣城市宁国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城区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19年7月1日开始
二、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的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场所,未按规定在划定泊位或停放区内违法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处理程序
1、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律予以拖离至河沥溪五兴停车场。
2、机动车车主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非机动车车主须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到宁国市交警城区中队接受处理。
3、接受处理后,由宁国市交警城区中队开具《车辆放行单》,车主携《车辆放行单》到河沥溪五兴停车场取车。
期间,被拖车辆车主可拨打110咨询。
四、友情提醒
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整治过程中,如有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城管执法局:12319,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国市公安局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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