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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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24U/201604-0003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02 发布日期: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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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02
发布日期: 2017-08-02
宁国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计划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十二五”时期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宁国民政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宁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城市低保加强规范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清理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市保障对象维持在3000人左右,保障标准从月人均260元逐步提高到450元,累计发放低保金8720万元;农村低保制度逐渐完善,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全市保障对象增加到11000人左右,保障标准从年人均1560元提高到4320元,累计发放低保金11570万元。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收入倍增机制,保障标准逐年增长1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救助方式更加便捷,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2790万元。累计发放救灾款1835.6万元,救济衣被0.74万件(床),救助灾民17.3万人次,救助灾民倒房重建253间。至2013年底,全市18个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南极与宁墩合建),其中新建12所,改扩建6所;总投资9200万元,乡镇敬老院院容院貌极大改观。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敬老院提升工程,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美化环境,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了良好的养老服务保障。市救助管理站建成使用,不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35月,完成救助管理站项目规划选址、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主体工程面积1061平方米、床位30张,工程201311月底竣工,于2014年初投入使用。

——基层民主政治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社区下楼工程,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城乡社区全面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通过建立与完善各项服务流程,规范了社区服务居民的基本形式。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35月份,我市被表彰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201410月,南山街道和城南社区被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顺利完成全市第八届、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推行了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一票制选举“三项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全省第二次、第三次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大力推进了社区居委会直选,直选面达10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地名管理不断增强。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制作了宁国市城区三维立体地图,开通了宁国市区划地名网站。会同毗邻县(市、区)开展了省界、县(市、区)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地名设标工作,在城区和开发区新增道路设置标准地名标牌500余块,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市55个村设置了4.5万块农村住户门牌。开展了城市新增道路桥梁命名更名工作,发布了《关于城市道路桥梁命名更名的通告》,对城市90条新增道路、12座桥梁的名称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同时对7条道路进行了更名。

——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按政策规定先后5次较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等活动,结合危房改造、大病救助等政策,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效果显著;烈士陵园建设初见成效,烈士陵园被省民政厅认定为“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成功争创我市为“全省双拥模范城”,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得到较好落实,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严格按政策安排工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累计发行福利彩票3.88亿元,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565.2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20131—11月,我市福彩销售总量超过1亿元,提前实现福彩销售亿元市目标,成为全省率先突破福彩发行1亿元的县()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的优惠待遇得到落实;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累计接受社会捐赠2336.5万元,用于安老、助幼、救灾、扶贫、济困、敬老院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全市福利企业发展至36家,残疾职工总数1045人,占职工总数的34.4%。残疾职工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各项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现有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8家,农村敬老院18家,总床位2672张,集中供养和代养老人1860人。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积极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发展,累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78个。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合格率100%。市婚姻登记处首批被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殡葬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加大殡葬设施投入。十二五以来,先后投入近600余万元,完成殡仪馆停车场建设、综合服务楼建设和守灵厅、餐饮部、火化设备改造等,不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模式,我市殡仪馆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省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市财政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不断加强村级生态公墓建设,现全市已建成村级公墓46个,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处公墓。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系统不断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加强民政民生工程建设,加强民政项目建设,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获得安徽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福利彩票发行先进县(市)”等荣誉称号。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市社会福利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十三五”期间宁国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

党的十八大指出,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围绕增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综合竞争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宁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不断倾斜,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宁国民政事业发展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随着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需要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加重视老年群体,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加大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宁国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十三五”期间宁国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升“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制度建设、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具有宁国特点的民政事业体系,基本形成与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1、深化完善惠及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民生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各类社会保障的有机衔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有效解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基本满足,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推动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格局。村(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专业社会工作队伍逐步壮大,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3、加快构建多元、多层、多样的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服务日益完善,建设一批服务大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健全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形成覆盖全体社区居民、内容完备、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4、基本健全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提高民政综合统筹能力,形成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工作局面。

(三)发展指标

1、基础民生保障类指标。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救助水平稳步提高。   

2、基层社会管理类指标。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90%以上;村(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达标准化要求;社会组织作用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6个以上;社会工作者数量达400人以上;社区志愿者人数达1万人以上,积极开展有宁国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公共服务类指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机构规范建设达标率100%以上,实施社区“下楼工程”率达100%

(四)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发展惠民。完善困难对象的托底性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服务性保障以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性保障,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着眼和谐,强基固本。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代际和谐;推动慈善事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和谐;深化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完善基层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促进城乡社区和谐。

3、改革创新,务实善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民政管理体制与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十三五”期间宁国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逐步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协调、运转高效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救助政策。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等相关指标相联系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有利于保障不同困难人群的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实行城乡统筹;继续完善各项积极救助政策,探索制定与家庭规模、结构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和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的范围,逐步体现救助政策的“梯度效应”,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体现公平正义的救助理念;注重做好救助与其他保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

2、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体制,强化各部门社会救助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流浪救助管理,争创“三级”站。继续深化社会监管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困救助,创新社会服务体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工作氛围。

3、改进救助管理手段。不断推进和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操作,强化社会救助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查询系统;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各项救助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4、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立救灾资金随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完善重大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会商、评估、发布制度,规范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新建一处300㎡左右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城乡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十三五末,争取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10个以上。

(二)加快发展社会福利

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专业队伍,推行集约化运作、项目化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形成500人左右的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2、分类推进机构养老服务。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重点抓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和市社会福利院老区改造工程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3、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社会福利设施,推进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社会化、集约化运作方式。完善对困难对象的服务补贴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富有特色的中小企业,涌现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形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全面深化老龄工作

进一步落实“六个老有”目标,促进老龄事业不断发展,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新成果。

1、建立养老保障机制。健全我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提高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

2、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认真开展老年人维权知识和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协助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和惠老政策,维护老年人在衣食住行、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加快推进拥军优属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平台作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1、落实和完善优抚政策。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继续加强市烈士陵园建设,充分发挥其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烈士褒扬作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2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完成年度安置任务,逐步提高自主择业退役士兵政府补贴标准,深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

3、深化发展新时期双拥工作。以继续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为目标,以开展创建全市双拥合格单位活动为抓手,以“大双拥”理念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筑牢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标准,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

1、完善社区服务。围绕社区就业、救助、卫生、人口计生、文化、教育、体育等重点服务领域,逐步构建起完备的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网格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加强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市社会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

2、深化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培养和打造服务有特色、管理有水平的精品示范社区。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规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进入社区开展的活动。深化民主选举制度,完善社区民主自治,逐步扩大居委会直选比例。强化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和谐社区示范创建率达100%

3、加强基层民主。深入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标准,提升基层民主政治水平,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推进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100%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积极推进以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村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村级民主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加快社会组织发展

通过健全规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等措施,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1、促进有序发展。重点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鼓励发展慈善、教育、社会福利等社会组织以及社区服务、科技创新、养老助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2、推进自律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社会监督评估机制;分类制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社会组织创优活动,优秀率达60%以上。

3、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网络和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组织网上办理登记、变更、注销、年检,以及公共服务信息发布。

(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不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慈善事业组织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日益改善,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不断增强。

1营造慈善宣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树立慈善典范,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慈善光荣,参与慈善高尚的社会氛围。调动和凝聚社会力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社会慈善意识普遍提高。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文化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慈善人物先进事迹。

2、创新善款募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设立形式多样的慈善捐赠项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形成以慈善认捐、慈善一日捐、慈善项目捐赠相结合的捐赠模式。

3、创新慈善救助模式。围绕助学、助医、助困、助孤、助老、助残活动,以救助促进募捐,以募捐推动救助,树立慈善救助品牌和定向捐赠。

(八)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区划地名管理。适应城乡规划体系布局要求,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促进城乡规划与行政区划相协调。认真完成我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地名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大力度,完成乡镇地名设标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现对行政区域界线的长效动态管理。编制出版《宁国市地名规划》、《宁国市地名录》、《宁国市行政区划图》等地名成果资料。

2、提升殡葬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全市殡葬改革成果。在确保遗体火化率100%目标的同时,扎实推进全市移风易俗改革工作,促进全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投入。十三五期间,依托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完成殡仪馆(公墓)整体项目改造(包括环形道路、骨灰寄存堂建设等,预计投资700万元)。提升改造现有村级公墓,鼓励兴建乡镇中心公墓,十三五前期完成全市村级公墓建设任务,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三是继续大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十三五期间,逐步实现对全市死亡人员的基本费用减免,全面建立我市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的救助保障目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秘【2013189号)文件精神,建设完成市级100亩公益性公墓。

3、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透明;完善办公设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形象,争创“4A”级婚姻登记机关。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

将部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权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到费随事转,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强化民政部门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提高民政综合协调能力。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团组织、社工队伍和专项社会事务之间的衔接与协同,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民政基础力量建设

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民政“孺子牛”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民政所管理服务水平,基层民政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到十三五末,全市民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加强,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把民政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快 “数字民政”建设步伐。以科技手段转变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破解民政工作人少事多难题。以民政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转变,提升民政部门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政格局。

(四)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

按照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逐步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核心的公共支出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作用。继续深化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优化福利彩票品种结构,更多更好地筹集福彩公益金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五)强化规划落实与评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把民政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直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和配合做好民政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状况数据信息和监测体系,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