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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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21 发布日期: 2017-07-21
宁国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21 00:00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文明中小城市。

 二、宁国市概况

(一)基本概况。宁国地处皖东南,面积248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6个街道,总人口38万。区位优势明显。东临杭州,西依黄山,连接皖浙两省七县市,距离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大城市170-300公里车程。随着宣宁、宁绩、宁千高速建成通车,青龙湾通用直升机场投入使用,宁广高速、宁安高速等规划建设,将构筑起连接苏浙沪发达地区的快速通道。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5.3%,是“中国山核桃之乡”、“中国元竹之乡”,境内东津、中津、西津三条河流穿成而过,拥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青龙湖和省级板桥自然保护区,是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市。产业特色鲜明。初步形成了汽车橡胶零部件、耐磨铸件、电子元器件三大产业集群和节能建材与新能源应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三大新兴产业,是中国最大的汽车橡胶零部件、无源电子元器件基地和中国耐磨铸件之都。先后跻身全国农业产业化先进县(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行列,被评为安徽省唯一的县域金融安全区、县域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8家,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17家。建有院士工作站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综合实力领先。多年位居全省科学发展一类县先进位次,连续8年入围“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连续6年跻身“中国十佳‘两型’中小城市”。先后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生态市、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奖、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美丽中国十大最美城镇、全省唯一城市风貌特色塑造试点市。

(二)生态文明创建情况。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空前的进步,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被环保部列为第五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2015年,被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列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2016年1月,荣获环保部“中国生态文明奖”荣誉称号。成功创建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31个省级生态村、91个宣城市级生态村,完成4个国家级生态村、15个村省级生态村申报。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成了13个省级美好乡村,拥有37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建立“户集、村收、乡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聘用1330余名环卫人员,有效推动农村环境整治进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良性轨道,全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四)农村环保工作主要机制。按照“分工合作、上下联动”工作原则,建立了农村环保工作责任制。注重发挥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定期举行会议、研究问题,形成跨部门、高效率的农村环境建设协调议事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结合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建立了部门协作、信息通报、联合检查制度,共同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基层环保机构改革,实行分区管理模式,依据各乡镇区域特点,设立5个环保分局,配备专业人员和装备,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建立了同步指导服务、同步跟踪促效、同步指导验收的建设项目“三同步”服务制度,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乡镇环境监管员、村级环境信息员制度,构建市、乡、村三级环保队伍,探索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市财政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建设投入逐年递增。

(五)农村环保主要问题。(1)农村生产污染严重。农村畜禽养殖以散养为主,规模小,污染面大,治理难度大,目前主要采用沼气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效果不明显。部分农村企业规模小、起点低、技术落后、工艺简单,消耗高、污染重。再加上农药、化肥、农膜、激素施用方法不当,农业生产面源污染依然严重。(2)农村生活污染问题突出。由于部分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村庄尚未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部分经济较为发达乡镇,工业区与居民区混杂现象较为突出,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交织在一起,处理难度十分突出。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号)、宣城市环保局《关于下发宣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通知》(宣环函〔2016〕135号)文件要求,我市“十三五”期间,须共计完成60个村庄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通过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围绕“环境美、生态美、精神美、产业美”的“四美”乡村建设目标,紧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这一主线,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不断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构筑产业新优势、生态新优势、区位新优势、环境新优势,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小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整治任务和具体目标

宣城市环保局《关于下发宣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通知》(宣环函〔2016〕135号)文件要求,确保2016年——2020年分别完成8个、13个、13个、16个、1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扎实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宣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通知》(宣环函〔2016〕135号)附件要求,分年度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该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任务、资金预算、保障机制等。

(二)开展项目申报。积极与乡镇对接,结合完善全市环保设施,精心编制环保项目,制定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方案,积极对上申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组织项目实施。对该年度承担整治任务行政村所在乡镇(街道),项目一律按照宣城市环保局审核批准的计划内容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对于项目建设内容确需修改的,需报宣城市环保局批准。项目竣工验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报宣城市环保局、宣城市财政局备案。

(四)实施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及时提请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技术开展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送至宣城市环保局和宣城市财政局备案。项目验收合格后,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六、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每村安排12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与乡镇财政资金配套。

(二)资金安排。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要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建设、管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等。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金、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统筹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合理安排各种项目,形成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力度,要精心编制各类环保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安排财政预算,重点对农村污水处理、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河道清污、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生态模式等项目,实行政策倾斜。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联建机制。推进市、乡镇(街道)、村、户四级联创,实行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联系整治村机制。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指导,健全完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评比,实行以奖代补。建立环境综合整治管护机制,设立管护基金,探索城乡执法一体化模式,增强长效管护合力,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村规民约,从搞好庭院卫生做起,引导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