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旅局: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宣政〔2018〕29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配如下:
县(市、区)
乡镇(街道)文化站数量
(个)
2019年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计划建设数(个)
行政村数量
2019年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计划建设数(个)
宣州区
26
7
163
28
郎溪县
9
1
86
13
广德县
103
20
宁国市
19
5
102
14
泾县
11
132
27
绩溪县
4
76
15
旌德县
10
3
61
12
合计
95
22
723
129
为保证我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化、规范化,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各地要根据《宣城市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目标任务稳步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工作。2019年全市60%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继续按照《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开展免费开放工作。不断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全市符合“八个有”标准(有广场、有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队、有特色活动)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0%;有条件的村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标准建设农民文化乐园。鼓励城市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建设“两室一场”,严禁大拆大建。对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充分用好现有村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3.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活动场所建设。各地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确保满足相关功能需求同时,要参照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功能标准注意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文化设施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内要开辟适宜老年人、残疾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便利。
4.各地要明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机制,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共同协商解决资金缺口等问题,确保年底完成所有建设目标任务,同时做好日常管理和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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