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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5-00397 组配分类: 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城区环卫作业情况奖励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08-05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5-00397
组配分类: 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城区环卫作业情况奖励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08-05
宁国市城区环卫作业情况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5 00:00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环卫队伍管理、激发整体队伍热情,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全面提升城区环卫作业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依据第五轮环卫作业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与奖励原则

 奖励范围包括城区7个外包环卫公司与所有外包作业路段、公厕、中转站、河道及其一线作业人员,实行月评定月奖励。坚持公开公正、奖励得当;好中选优,公平合理;按月奖励、突显实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项目与奖励标准

(一)公司突出表现奖

  以2016年度各公司月处罚平均分(略有降低)为基准分(见附表),对各公司环卫作业质量月扣分不满基准分的,每少扣1分奖励100元,每多扣1分再处罚100元;少扣20分以上的(不含20分)每分奖励200元,多扣20分以上的(不含20分)每分扣除200元。

(二)作业示范奖

 示范路段,各公司按季度上报示范路段,环卫处进行审核,每条示范路段作业人员(含垃圾收集车驾驶人员、不含公司管理员)人均奖励200元;

(三)个人道德模范奖

 1、具有优秀道德品质,且具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特殊事迹的,每人奖励100-200元;

 2、具有高度责任意识,围绕提高作业质量,结合实际动脑子、想点子,自创“小发明”、“小创造”,并取得实效的,每项奖励100-200元;

 3、以上两项奖励随时发生、随时申报,奖励随季度示范奖发放。

三、资金来源与奖励程序

 1、建立环卫作业处罚款明细帐目,围绕奖优罚劣的宗旨,原则上月奖励资金不突破月处罚资金;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25日,由各环卫公司书面申报本季度奖励项目及奖励总额,环卫处组织人员结合日常综合督查情况进行核查,经局党组研究审批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拨付奖励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督查。环卫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大督查力度,扩大督查范围,认真细致地做好日常督查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为奖励办法的实施提供最全面、客观、真实依据。

(二)严格要求,宁缺勿滥。严格申报及审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一把尺子,严格标准、坚持原则,杜绝人情关系,严禁平均主义。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将评选奖励过程,转化为激发各环卫公司和全体一线作业人员工作热情、强化责任奉献的过程,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推进整体环卫作业质量全面提升。

 本办法自2017年1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