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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加强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8-09-20 发布日期: 2018-09-20
关于加强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00:00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为切实维护《审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被审计单位作为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要制定审计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管、亲自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请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涉及的单位将审计整改报告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审计机关,同时提供落实审计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审计整改报告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审计局的同时,抄报市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四、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  

    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各单位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针对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程管理不规范、超标准聘用人员、对发放低保、教育资助、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等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审核不严等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市政府将审计问题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市审计局要及时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市政府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