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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01 发布日期: 2022-08-01
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01 10:5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章荣虎、汪百才委员提出的第124号提案中,部分建议与我局有一定相关性,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一标准,提高质量方面
    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7年印发了《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目的就是指导示范基地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实现“十大皖药”绿色规范化种植,药材品质得到充分保证,药材含量、性状等指标优于国家标准,提升“十大皖药”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政策资金扶持方面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遴选工作,各从事中药种植、加工和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要求的,授予“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铭牌,列入省政府“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项目。

《方案》主要措施包括:1、推动“十大皖药”规范化建设;2、加强中药材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3、制定“十大皖药”道地中药材质量标准;4、推动“十大皖药”产业化建设;5、加强“十大皖药”品牌建设;6、加强“十大皖药”基地建设动态管理。(详情请见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三、发展规划方面

《宁国市“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宁政办[2022]6号)已经于2022年4月25日印发,《规划》中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中第五点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第三小点明确表明扶持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支持以前胡、黄精为重点的道地药材基地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宁国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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