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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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209-0006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中溪镇2022年“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中政〔2022〕153号
生成日期: 2022-09-01 发布日期: 2022-09-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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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中溪镇2022年“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中政〔2022〕153号
生成日期: 2022-09-01
发布日期: 2022-09-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中溪镇2022年“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6:22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各办、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溪镇2022年“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日



中溪镇2022年“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宣城市、宁国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镇本级建有标准化的老年学校,行政村建有老年学习点,配备有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完备的课程建设和特色教材体系,各地参与学习教育的老年人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形成政策制度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教学形式灵活、教学资源丰富、受益群众普遍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二、年度目标

1.全面完成《2022年老有所学目标任务分配表》规定的目标任务(见附件2)。

2.辖区所有的老年学校及行政村的老年学习点挂牌,并根据《宁国市老有所学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3.创建镇级示范点。积极创建我镇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规范建设示范点单位。示范点单位应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师资队伍、课程建设等方面推进落实老年学校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取得实际工作成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可供全市学习借鉴的基层老年学校建设之路。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溪镇“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指导全镇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规范建设、老年教育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各村要强化老年学习点建设工作,积极改建或新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镇本级在做好老年学校建设的同时,指导督促村开展老年学习点建设工作。各校(点)要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学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文体设备和活动器材,要有一间多媒体教室,配有一定数量的电脑,满足老年人远程学习需要。相关的配套设施、教学功能要基本完善,周边环境要优美,通风、采光条件要良好,要符合老年人需求,适宜老年人学习。

(二)加大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村要明确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老年学校工作的管理人员。以“能者为师”为原则,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精、多才多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要注重从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择兼职教师,聘请的教师应热爱老年教育,专业技能强、教学经验丰富。师资队伍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要组织对专(兼)职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学习活动。

(三)创新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形式

一是开设通识类课程,使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统编教材,开设专业类课程,使用统编教材、专用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和国内外时政学习;②结合老年人兴趣爱好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如书法、棋类、戏曲等;③结合老年人实际开展相关活动,如防电信诈骗、健康养生、“三高”防治等;④结合老年人各自状况开展慢运动活动,如太极、钓鱼等;⑤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传承上的独特作用,引导青少年继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开展对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

(四)大力推进智慧教学

利用省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省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资源,依托安徽开放大学,力争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强力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让老年人的生活多姿多彩。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

制定中溪镇老有所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适时召开老有所学工作启动大会,推动开展老年人学习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11月)

各村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12月)

各村对照附件1和附件2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镇“老有所学”暖民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检查评估各村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名单,并予发文通报。优秀单位原则上确定为镇级老年学校规范建设示范点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党政办、财政办等相关部门和村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溪镇“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镇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规范建设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其改建的老年学习点,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老年学校(含老年学习点)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对新建老年学习点,视情追加补助建设资金。

(三)扩大宣传途径

各村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标语广告牌、宣传橱窗、简报或专栏等形式,开展《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和老年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活动,全面促进老年学校建设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多方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评价

镇政府将老年学习点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核,以全面推进我镇老年学习点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2025年全面完成“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