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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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209-002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发布日期: 2022-09-23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209-002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发布日期: 2022-09-23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4:55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ZSZB-CG-XJ-2022-009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昊康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盛世御景13幢8号

  中标金额:25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胡红燕、汪绍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共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伍元整(¥388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18056390177、1534563262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

  联系方式:任先生1805639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1534563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江女士

  电      话:1805639017715345632620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