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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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8-0007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征求《关于推行“贷投批量联动”业务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建议的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8-0007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征求《关于推行“贷投批量联动”业务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建议的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2
关于征求《关于推行“贷投批量联动”业务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建议的征集
发布时间:2022-08-12 17:49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局室、建投集团:

为着力解决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特开展“贷投批量联动”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刘文超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员:王继明  经开区财政局局长

高翠月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凌雪峰  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童俊峰  经开区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宋华  经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经开区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吴宋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财政局、经济发展局、投资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法制办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贷投批量联动”、“白名单”的审核,核实企业项目投资合同。

2、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安排。

3、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审核企业立项备案情况。

4、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企业建设进度。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企业权证情况。

6、纪检监察室、法制办负责全程监督、提供法律支持。

三、业务内容

“贷投批量联动”是为处于发展早期科创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物、现金流不足,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类成果;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导向;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企业;新招商引资落户企业提供资金贷款的融资模式。

四、“白名单”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2、企业及法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自然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

3、企业按项目投资合同要求已开工建设。

4、企业实缴资本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或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

5、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企业。

五、操作流程及材料

1、同时满足1-4项条件或直接满足第5项条件、有实际贷款需求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投批量联动”领导小组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确定为“白名单”后,定期向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2、企业申报时需提供有关实缴资金的资产负债表和银行转账凭证、开工建设的现场图片。

3、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属国有企业已投资、拟投资的合同及进账单。



以上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3日前致电经开区办公室0563-4189608或通过公文平台发邮件至经开区公文邮箱。


宁国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