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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4 发布日期: 2022-09-14
宁国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09:26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宁国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重点审计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同时,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粮食购销领域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等。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1年宁国市本级收入合计54.09亿元,较上年增加0.43亿元增加了0.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48亿元;调入资金1.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亿元,上年结余2971万元。全年完成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4.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6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1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29.11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债务转贷及专项收入11.82亿元,调入资金0.52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9.1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1.19亿元;调出资金1.8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75亿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保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年结余2.87亿元,本年收入合计2.04亿元,本年支出合计1.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12万元(利润收入);全年支出489万元;年末结余323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贸易争端多发等复杂局面,宁国市政府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宁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改革创新,系统推进“六稳六保”,深入开展工业提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招商提质、项目攻坚“五个年”活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

(一)强化征管,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我市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约3.6亿元,促进了实体经济稳健运行,实体经济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惠企利民,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惠企利民政策及“六稳六保”要求。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年累计兑现各类补贴和财政奖扶资金3.4亿元;优化医保报销服务,兑付资金4.1亿元;居民服务“一卡通”基本实现全覆盖,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0.6亿元。

(三)加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基本建立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提出纠偏意见和整改责任制度,实现财政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性约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总的来看,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部分一级预算单位未严格落实项目三年滚动预算要求,将实施期一年以上的项目预算资金需求全部纳入项目第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市财政审核未能及时纠正。

2.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全市57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年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于70%的共计6个单位,其中执行进度低于30%的有3个单位,最低的仅为12.5%。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

3.非税收入监管未能全覆盖。一是全市非税收入现场收款窗口底数不清。二是少数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缴款不及时、非税收入项目纳入往来代管资金管理等不规范现象未能得到及时查处。

4.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短板。近年来,未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登记系统数据与账务系统数据不符,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单位往来长期挂账,资产闲置等问题未能及时得到纠正。

(二)经开区管委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审计抽查发现,经开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度,法制工作经费预算实际执行率24.86%;汪溪污水处理设施电镀中心PPP付费预算实际执行率27.69%;规划编制测绘预算实际执行率21.92%。

2.建设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专项债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重大变更未报批。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研定同意取消东城大道段(长虹路-宜黄线)路面“白改黑”工程,项目建设调减未报经市人大批准调整预算。二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不及时。

4.工程管理不规范。港口生态产业园自来水厂一期改造提升、二期建设工程及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投资概算1.21亿元;污水厂投资概算2.83亿万元,投资概算超项目概算0.23亿元。宁国市河沥园区(东城大道、长虹路)主次干道提升EPC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建设程序。

5.项目跟踪审计管理不到位。经开区财政局对“宁国经开区港口生态产业园自来水厂一期改造提升、二期建设工程及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及二期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截止审计日,未见整改结果和逾期整改处理结果。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

2.预算支出不严格。一是3个单位2021年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二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移年末结余资金。三是市财政局部分项目支出超预算。四是市人社局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项目当年未支出,“三支一扶”专项工作项目、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相关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3.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由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现金收取,未报经财政局批准;二是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汇缴不及时。三是2021年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非税收入核算管理。

4.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市文旅局特色旅游小镇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滞留8个月才拨付相关单位;市科技局科技创新资金,15万元滞留2个月才拨付相关企业。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5.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目不符情况。

6.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预留涉企保证金。存在超标准预留购置检衡车质量保证金、超比率预留工程质保金。二是少数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普遍为现金支付,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三是部分单位财务岗位设置不合规,会计兼任现金出纳。

(四)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1.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0年12月,安徽省财政厅下达 “2021年科技创新型资金”指标;2021年1月宁国市文旅局收到宣城市文旅局转拨2020年省特色旅游名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滞留单位达到或超过6个月。

2.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闲置。2021年7月,下达宁国市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1000万,资金闲置在商务局超过6个月,未及时发挥效益。

3.本级配套资金不及时。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地方共担资金80万元,截止2022年3月,上述本级配套资金仍未到位。

(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粮食储备库经费支出违反有关规定。一是部分公务接待支出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二是一些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方式不规范,存在使用现金支付招待费现象。三是少数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完整,派餐单和菜单不全。

2.粮食储备库发放补贴奖金不规范。一是重复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通讯补贴。二是以白条形式现金发放粮食储备库2016年至2019年期间职工困难补助、奖励等,且未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3.粮食主管部门截留专项资金。原宁国市粮食局截留部分粮食储备专项资金,并向储备库摊派费用,并从储备库抽调工作人员弥补局机关人力不足。

(六)政府投资审计方面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市城西湖工程2017年6月8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但该工程于2017年6月14日才办理选址意见书,2017年7月3日通过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2018年1月可研批复,2018年4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城西路(双龙路~凤形路)及双龙巷桥梁工程于2019年8月20日办理竣工验收,但至2021年11月8日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北二东路延伸段(凉亭路)建设工程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因用地手续不完善导致工程于2014年2月暂停施工并进行土地复垦,造成损失浪费。

2.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关键要素不全。S104二改一河沥溪沿线民用商住楼用电改造杆线迁移工程施工合同中签订时间、合同工期、质保期、质保金比例等关键内容不全。二是合同执行不严,部分工程超计划工期。宁国市仙霞南路(国泰东路-独山路)道路工程合同工期为120天,实际工期为270天。三是合同条款审查不严,对同一事项前后约定不一致。宁国市西津河双河西堤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在《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一致。

3.工程变更、验收及计价不规范。一是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开发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附属工程(二期)于2013年5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但一直到2020年6月5日才办理签证审核。宁国市2019板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签证资料上未见发包人签证。二是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甲路镇道路挡墙(河堤)“抢险排危”工程(壬赵路1标2标)工程完工后即交付使用,至今未进行验收。三是工程计价依据使用不当,多计工程造价。S104省道10KV及以下杆线迁移工程采用废止的安徽省2000版定额估价表,多计造价64.9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精准度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管理,要求各一级预算单位的项目预算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严格预算评审,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和执行力度。

(二)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严格预算执行,严防资金闲置沉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严格资产管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市财政部门要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政府批准后批复各单位进行调整,摸清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底数,规范资产管理。

(四)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加强投资项目前期统筹规划,结合建设目标和使用需求,科学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和变更。认真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完善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强化对项目参与各方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督促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