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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7-00004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2022〕54号
生成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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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2022〕54号
生成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4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6:31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有关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便民停车行动”行动,缓解我市城区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内停车秩序,鼓励业主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小区停车位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
  城区可改建机动车停车位的住宅小区(不含房屋产权归属企业或单位的住宅小区),通过拆除小区乱搭乱建、改变部分公共区域、适度减少绿化等方式,适当调整布局,统筹增设机动车停车位。
  改造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社区主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按照业主投入与财政奖补相结合的模式有序推进。
  二、奖励标准及计划
  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按停车位造价70%进行奖补,但不得超过奖补上限,奖补上限为生态机动车停车位1000元/个,非生态(普通)机动车停车位500元/个。已纳入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2022年奖补计划车位原则上不超过800个,奖补资金总额为70万元(含工程审计费用);确有需要增加奖补车位的,经审查同意,可适当增加奖补计划,所需费用在便民停车行动经费中安排。
  三、改造规范
  申报改造机动车停车位的住宅小区,单个小区车位改造数最低不少于5个。改造的停车位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附件2)。
  四、项目实施
  (一)改造条件
  1. 小区无空余车位的,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
  2. 利用小区公共空间进行停车位建设改造,应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老旧小区,由村(社区)牵头组织业主表决,表决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 满足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要求;
  4. 方案已在居住小区现场公示。建设资金来源、车位使用方案、运行管理与收费规定等内容应与改造方案同时公示。
  (二)提交申请
  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村(社区)应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 申请报告;
  2. 业主同意和公示的相关材料;
  3. 拟改造区域的现状照片;
  4. 停车位改造方案及总平面图。停车位改造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
  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明确是否同意改造的意见,并填报计划表,7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列入2022年度奖补计划。
  (三)联合审查。由市住建局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联审会议形成的纪要和部门意见作为下一步修改完善的依据,不另行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批。
  (四)工程施工。由申请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五)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属地街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住建局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对停车位改造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奖补实施。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改造项目,由属地街道汇总后于10月底前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经住建局审核后,将奖补资金拨付给街道办事处,再按程序将资金奖补给业主委员会或支付给施工单位。
  (七)运行管理。改造后的停车位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规范停车行为、对收益使用、管理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已建成的小区停车位挪作他用。改变停车位使用功能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五、部门职责
  住建局:负责审查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改造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竣工验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备案和改造设计方案技术指导。
  财政局:负责落实改造奖补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督促住建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改造工程的相关工作。
  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停车位改造过程中涉及的违章搭建开展执法行动。
  街道办事处:负责改造工作摸底和宣传,会同社区牵头保障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后期管理。
  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物业等专营单位、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案。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造工程涉及居民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改造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改造惠及居民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形成改造过程居民参与、改造成果居民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验收把关。要组织力量深入实地,加强日常改造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做好验收工作,确保改造工程不降低标准,将惠及居民的实事做好。
  (四)严格后期管理。由业委会或社区负责后期日常管理监督,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改造成果。

  附件:1. 宁国市住宅小区改建机动车停车位计划表
  2. 宁国市停车位改造技术参照标准和规范

  附件1

宁国市城区住宅小区改建机动车停车位计划表
  街道:

序号

住宅小区名称

所在

村(社区)

预计可改造停车位个数

拟用空闲地、菜地或者改变绿化用地

预计投入

资金

备注

 

 

 

 

 

 

 

 

 

 

 

 

 

 

 

 

 

 

 

 

 

 

 

 

 

 

 

 

 

 

 

 

 

 

 

 

 

 

 

 

 


附件2
宁国市停车位改造技术参照标准和规范
  一、生态机动车停车位标准:长5.5米、宽2.5米;10-15厘米碎石,15厘米C20混凝土,面层铺生态植草砖,规范的停车位标线。
  二、非生态(普通)停车位标准:长5.5米、宽2.5米;10-15厘米碎石,15厘米C25混凝土,普通面层,规范的停车位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