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
发布时间:2022-05-12 11:01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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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维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宁国市清欠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受理中小企业反映的宁国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事项。
一、投诉受理范围
1.拖欠主体仅限于宁国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包括宁国市内的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公司);
2.投诉企业为中小企业;
3.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非因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而发生欠款的;
(2)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二、投诉材料内容
投诉企业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企业请填写《中小企业反映被拖欠款项情况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nggyj@163.com。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2.拖欠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规模类型(非企业无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如合同、结算资料等);
4.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的承诺。
三、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12345,0563-4036056
投诉邮箱:nggyj@163.com
附件:中小企业反映被拖欠款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