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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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205-0005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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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关于对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4 09:4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琪云代表:

您在宁国市第十届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4号建议《关于如何使农村抛荒田不再抛荒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种植)面临劳动力短缺、成本激增、农业基础设施与现代生产需要不匹配等困境。经摸底统计,全市土地确权面积20.2万亩,土地撂荒(2年以上的)达1.75万亩,占比约8.7%。为进一步稳定粮食安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推进撂荒地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共整治撂荒地5745亩,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整治4515亩,各类经营主体自主整治1230亩,整治土地共流转5233亩,流转率达91.1%,实现粮食增产2600余吨,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70余万元,农民增收200余万元。《“改、治、聚”三字诀-撂荒地整治“宁国模式”》作为全省典型经验推广,形成“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赢的撂荒地整治“宁国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农村改革,解决“谁来组织”的问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对土地有分配、监督和管理的权利,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组织发动、矛盾协调、土地代管、统一治理、统一流转等工作,更高效、更便捷。去年以来,共建立村土地代管服务站29个。

2.加快主体培育,解决“谁来整治和经营”的问题。撂荒地整治的最终目的是经营起来,并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全市共培育66名粮食类农村产业带头人,优先推荐参与撂荒地整治和经营的农场为各级示范农场。全年共认定19家粮食种植农场为宁国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4家宣城市级粮食类家庭农场和6家省级粮食类家庭农场。整治过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一种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撂荒地直接交给经营主体整治和经营。二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整治,然后流转给经营主体用于粮食生产。

3、加强要素保障,解决“怎么整治”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农户自愿”原则,采取互换并地、整片代管、小田变大田等方式开展土地集中整治,让零散撂荒闲置土地“连片成网”,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撂荒地治理倾斜,单独切块151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撂荒地沟渠灌溉等“肠梗阻”“神经末梢”问题,建设渠道1422米、机耕路756米、拦河坝5座、维修4座坑塘、挡墙130米、新建磅房1座、维修磅站3座、机井20个,解决6个乡镇950亩撂荒地灌溉的问题;利用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资金230万元,对实施撂荒地整治的村集体进行奖补,按照1000元/亩标准整治撂荒地2266亩。中溪、梅林、港口等乡镇根据自身实际相继出台撂荒地治理利用激励政策,实现“荒田”变“沃土”。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建议的落实:

1.加强联合督查,确保整治效果。联合纪检、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开展撂荒地整治“回头看”,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利用效果,防止反弹。

2.强化部门合作,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两区”保护等规定,切实加大保护耕地、制止土地撂荒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民耕地保护意识,遏制耕地撂荒。

3.加强主体培育,提高土地流转率。积极开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其参与经营,从而进一步提高整治土地的流转率,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

4.加强统筹规划,力争全面消除。当前,市政府正进一步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正积极制定全市撂荒地整治规划,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力争利用3-5年时间全面消除撂荒地。

感谢您对农村耕地抛荒问题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努力,强化措施,切实把农村耕地抛荒问题解决好,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分管领导:甘标

联 系 人:闵翔

联系方式:0563-4015106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