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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5-001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2〕42号
生成日期: 2022-05-13 发布日期: 2022-05-25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5 15:56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李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关心关爱。您提出的《关于对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协办单位的答复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帮扶保障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帮扶工作要求,我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扶助金和老年护理补贴,扶助金在国家规定标准上进行提标到6000//人(独生子女残疾)、7320//人(独生子女死亡),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240036004800//人标准再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每年按医保规定标准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户99.5/年标准为计生特扶家庭购买综合保险,给予住院保险金补偿100/天。建立扶助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失独家庭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二、持续开展多元化服务

2014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4]55号)文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计生特殊家庭社会扶助工作机制,在生活、心理、健康、养老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2016年以来推动全市持续建设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并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单位。各村(社区)均成立家庭发展服务中心,设有家庭生活指导室、心理咨询室、棋牌对弈室、老人日间照料室等特色功能室。依托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志愿者力量,为辖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健康保健、家庭医生签约巡诊、健康体检、科普健康知识等服务,切实提升计生特殊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1.建立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实现三个全覆盖建立五对一联系制度,为全市4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制定帮扶联系卡及帮扶档案,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一名卫计办工作人员、一名村(居)负责人、一名村卫计专干、一名签约医生组成帮扶团队。团队结合中国计生协帮扶项目,每个传统节假日上户慰问看望计生特殊家庭,并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帮助解决生活难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证重点签约、提供约定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先便利就医服务。

2.联合公益组织精细帮扶,传递政府关爱。2014年至今,全市在落实政府为帮扶主体机制下,进一步创新帮扶模式,拿出专项经费与公益组织宁国市义工联合会合作开展“怡养家园”、“暖心家园”等项目实施,深入推进失独家庭救助与帮扶活动,积极打造我市失独家庭帮扶项目品牌。在生活、心理、健康、养老等方面实施15项菜单式,通过节日走访慰问、陪同聊天、心理辅导、保健咨询、帮做家务、就医陪护、生日慰问等日常帮扶及春秋季郊游、节日联谊等交流活动,精准化、精细化帮扶。同时,宁国市义工联合会以专业社会工作的视角介入失独人群,不仅通过志愿者帮助他们,还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给予部分失独家庭赋能,达到了“助人自助”目的,让失独家庭充分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3.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新政策,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房有保障。积极与住建、房管等部门沟通、协调,为有需求、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争取到公租房及租金补贴相关政策,解决了他们住房的一大难题。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并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合理确定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户型。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由村、乡镇(街道)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加强生活不能自理的失独老人保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4]55号)文件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障工作。一是优先安排养老照料。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部分失能或全部失能的,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享受低收费或者无偿托养服务。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主动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和丧葬服务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200-400元护理补贴。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其他特困群众范畴,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免除其基本殡葬服务费。

感谢您对民政、卫健工作的关注,今后,我们将按照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发挥民政、卫健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失独家庭帮扶关爱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局面,不断提升着我市计生特殊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